“双十一”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涨价后打折,虚假促销,针对诱导交易等问题,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相关线索的基础上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思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京东)、杭州好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简称天猫)、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简称唯品会)等3家企业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。依据2020年12月24日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,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“双十一”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涨价后打折,虚假促销,针对诱导交易等问题,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相关线索的基础上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思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京东)、杭州好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简称天猫)、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简称唯品会)等3家企业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。依据2020年12月24日《价格法》第四十条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,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